各有關企業:
????我省醫用耗材掛網交易工作將于2016年10月26日正式啟動,根據《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交易的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衛〔2016〕53號)規定,按照全省醫用耗材交易工作總體部署安排要求,現交易系統的指定配送關系功能已開啟,請各有關配送企業和生產企業(含進口總代)抓緊時間完成區域的選擇和報名品種配送關系的指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擇配送區域
????請已報名的配送企業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醫用耗材交易系統,選擇“配送關系管理”功能完善“配送許可資質”和“配送區域”。
????二、指定配送關系
????待配送企業完成配送區域的選擇工作后,請已報名的生產企業(含進口總代)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醫用耗材交易系統,選擇“交易管理”功能,在“選擇配送”里面進行產品配送關系的指定工作。
????三、注意事項
????(一)根據規定,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配送供貨由生產企業以地市為單位指定配送企業,數量不限制;
????(二)根據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配送供貨由生產企業以縣(市、區)為單位指定配送企業,每個品種在每個縣(市、區)不得超過5家;
????(三)同一配送企業如果同時供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配送,則須分別按以上兩點進行操作;
????(四)廠家選擇配送企業可按照注冊證來批量指定配送企業,也可按照產品具體規格來指定配送企業。廠家選擇配送成功之后,配送企業無須進行確認操作,直接通過系統“配送關系”查看自己配送的產品及生產企業信息;
????(五)配送企業須嚴格按照《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與配送暫行辦法》要求,保證所選擇配送區域內醫療機構的供應;
????(六)生產企業指定的配送企業配送范圍須覆蓋全省醫療機構,保障全省醫療機構的臨床供應;
????(七)生產企業須在配送企業完成區域選擇后,才能指定相對應的配送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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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