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醫療保障局,航空港區組織人社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我省與江西等省份組成聯盟對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開展了集中帶量采購,與京津冀等省份組成聯盟對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開展了集中帶量采購,均順利產生中選結果。為確保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品種范圍
(一)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帶量采購品種。本次帶量采購的品種,是指按醫療器械管理的用于人體樣本體外檢測的單品種液體生化診斷試劑,具體被檢測物質詳見下表。
品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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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測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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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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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測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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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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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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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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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堿酯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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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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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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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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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胺氧化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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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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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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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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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苷酸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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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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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白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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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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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L-巖藻糖苷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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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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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藍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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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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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脫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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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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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膽紅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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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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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氨酰氨基肽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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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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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膽紅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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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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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胱甘肽還原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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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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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膽汁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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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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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酸脫氫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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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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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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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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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脫氫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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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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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丙轉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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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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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膽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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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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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草轉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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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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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油三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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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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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谷氨酰轉移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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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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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度脂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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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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堿性磷酸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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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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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密度脂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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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注冊的診斷試劑、注冊證中附帶校準品和(或)質控品的診斷試劑均屬于本次采購品種范圍。具體中選結果見附件1。
被檢測物質大于或等于2種的聯合診斷試劑不在本次采購品種范圍之內。干性試劑、試紙條和按藥品管理的診斷試劑,不在本次采購品種范圍之內。
(二)關節骨水泥帶量采購品種。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產品為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并許可上市的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具體中選結果見附件2。
二、機構范圍
全省范圍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以及參與報量的其它各類醫療機構均應按要求優先采購、使用中選產品。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產品。
三、采購周期
本次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關節骨水泥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首個協議期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主要任務
(一)執行帶量采購結果。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嚴格執行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關節骨水泥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清單,完善中選產品信息標識和價格;組織中選企業自主確定配送企業,保持網上采購渠道暢通,確保2023年12月1日起我省患者能夠以中選價格使用中選產品;組織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及其確定的配送企業及時簽訂采購協議,明確協議采購量和三方權利義務。中選企業作為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優先選擇配送能力強、覆蓋率高、信譽好的配送企業,確保配送效率和服務質量。
(二)優先使用中選產品。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并不得在進院、庫存等環節向中選企業收取附加費用,協議期內應優先使用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醫療機構仍應優先使用中選產品,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對醫保支付范圍內的帶量采購醫用耗材,價格不高于現行醫保支付限額的,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中選價格執行,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不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執行;醫用耗材價格高于現行醫保支付限額的,其醫保支付標準按現行醫保支付限額執行。
(四)落實有關配套政策。醫療機構采購中選產品,應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產品的基金預付、結余留用等其他相關配套政策按照河南省醫療保障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醫保辦〔2020〕40號)規定執行。
五、工作要求
?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部署,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做好有關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加強履約監管,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平穩推進、按時執行。???????????????????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