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值醫用耗材相關企業: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9〕28號)和《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黑衛藥政發〔2016〕99號)相關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省高值醫用耗材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掛網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結合全國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標價(掛網價)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遇有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最新中標價(掛網價)低于我省掛網價格的,相關企業須在價格執行之日起30日內將價格動態調整紙質材料提交至省醫療保障局,經審核后進行調整。若企業逾期不申報,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掛網高值醫用耗材相關信息應嚴格按照實際情況及時維護,如發現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等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企業應以郵寄方式提交紙質材料,郵寄地址、聯系人及需準備的材料請參照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工作辦事指南的通知》。
請各高值醫用耗材相關企業嚴格依照上述要求實施動態調整,以規范經營行為,進一步做好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