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2-1)》(以下簡稱采購文件)、《關于開展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執行情況自查整改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3〕114號)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28號,以下簡稱28號文)的相關要求和工作部署,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現開展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集中帶量采購非中選產品系統信息和價格信息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屬于采購文件中采購范圍的且廣東省內醫療機構臨床實際使用需要的非中選產品系統組套信息和價格信息。
二、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
三、申報方式和要求
(一)請相關企業按《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集中帶量采購非中選產品系統和價格信息申報表》(附件1)的要求填寫本企業非中選產品系統組套信息以及對應的組套和部件價格信息,打印后逐頁加蓋企業公章,并將公章件掃描成PDF版本連同對應的表格電子版通過“醫用耗材交易-醫用耗材交易系統入口-信息復核/反饋管理-其他信息復核/反饋(耗材)”進行提交;信息復核的名稱統一為“***公司國采脊柱非中選產品系統和價格信息申報”。
(二)請各有關企業高度重視本次信息申報工作,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申報并提交,申報的非中選產品系統信息將作為下一步掛網依據,須按照省內醫療機構臨床實際使用需求完整填報,并同時須提交本企業簽字蓋章后的《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集中帶量采購非中選產品系統信息申報承諾函(廣東省)》(附件2)掃描電子版。
(三)本次非中選產品系統價格信息申報須符合28號文要求,其中:
1.各中選企業的非中選脊柱產品系統中包含中選產品系統部件的,按不高于該部件的中選價格掛網;
2.如非中選脊柱產品系統各部件均由中選產品系統的不同部件組成,則總價按實際使用部件折算成竟價產品系統價格后,不得高于同企業同類別中選產品系統價格;
3.其他非中選產品系統及部件應不超過28號文明確掛網價格高線(詳見附件3、4)。
(四)本次非中選產品系統信息申報可參照《骨科脊柱類醫用耗材中選清單V1.4》(附件5)標準字段信息進行填寫。
(五)屬于附件5中的產品但尚未按照《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數據關聯工作的通知》進行關聯的產品將暫停掛網交易。
(六)企業須對維護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對提交及填報虛假信息的企業,一經查實或經舉報核實的,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相應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聯系方式
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官網在線客服;
咨詢電話: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