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保分局,市醫保中心,市直各醫療機構、汕大醫學院附屬各醫院:
??根據國家醫保局《關于做好新冠疫情相關藥品平臺采購和價格監測工作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2〕163號)、省醫保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采購和價格監測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2〕36號)工作要求,為確保防控措施調整轉段平穩有序,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相關藥品和耗材采購和監測工作通知如下。
??一、優化應急藥品耗材醫療機構自主采購政策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因采購困難、臨床必需且新冠患者救治急需的相關藥品耗材(《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中涉及的藥品,以及其他群眾常用的退熱、止咳、抗病毒等藥品和醫用耗材,下同),醫療機構可線下搜尋生產企業,按照公平原則協商確定采購價格,不納入自主采購5%的比例限制。各醫療機構線下采購后及時將相關采購信息上傳采購平臺,按管理權限報相應醫保部門。對于相關藥品中同通用名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企業達到3家的品種,如出現供應緊張問題,可以保供為當前優先政策取向,允許醫療機構臨時采購未過一致性評價的產品。
??二、調整省級集采藥品落地實施時間
??根據省醫保局的統一部署,鑒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勢,《轉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雙氯芬酸等藥品省級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汕醫?!?022〕174號)中有關中選(備選)產品的執行時間安排調整如下:屬于醫療機構在用的中選(備選)產品,執行時間仍按2023年1月10日執行;屬于醫療機構非在用的中選(備選)產品,可延期至2023年2月10日執行。
??三、強化采購供應的監測和價格監管
??各區(縣)醫保分局要加強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采購供應情況監測和價格預警,對于供應緊張的重點品種,要及時向市醫保局反饋。對于異常價格情況,要快速處置、快查快辦;對于相關藥品耗材在網絡藥店等場景銷售的價格明顯偏離掛網價的,要配合好相關部門做好政策引導和指導,對于借疫發不義之財的,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綜合運用函詢約談、信用評價等措施核查處置,必要時予以公開曝光。請各區(縣)醫保分局、市轄各醫療機構從2022年12月23日起,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將上一周自主采購新冠應急藥品耗材情況(詳見附件《新冠應急藥品耗材醫療機構自主采購明細表》,可編輯版及蓋章掃描件)報送市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科。郵箱:ybjzck1@126.com
汕頭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