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藥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9號)和《陜西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試行)》(陜交易三處〔2020〕35號)等文件要求,我中心于6月1日起,除臨床必需、無法替代外,注銷相關企業在省藥械采購平臺機構的賬號;其已中標或掛網的醫藥產品,予以撤網處理;
特此公示。
???????????????????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