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內蒙古自治區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供應配送考核工作的通知
內藥采辦字[2016]22號
各盟市藥械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醫療衛生機構、各有關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
??? 為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供應配送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衛計規范〔2015〕8號)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醫用耗材的配送行為,切實保障醫用耗材臨床供應,經研究決定,將于12月下旬開展全區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供應配送考核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和周期
考核范圍為參加自治區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生產、配送企業的供應配送情況;考核周期為半年,每年1月份開始,每一考核周期采購業務結束后,開展一次考核工作。
2016年第一次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供應配送考核將采集2016年7月至12月的采購數據,各參與方須按通知要求完成首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法
考核數據將通過自治區藥采平臺匯總,對生產企業供貨情況的考核,主要考核指標為產品入庫率和綜合入庫率;對配送企業配送情況的考核,主要考核指標為企業備貨率、綜合訂單響應及時率、綜合訂單響應率、綜合配送到位率、綜合到貨率、醫療機構配送覆蓋率、綜合配送及時率、配送伴隨服務和滿意度等;對生產、配送企業的考核按盟市分別計算各項指標得分后,系統自動匯總形成,總分為100分,具體指標內容和計算方法詳見附件。
三、組織實施
(一)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對生產企業在全區范圍內供貨情況的考核,對參與各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處理。
(二)各盟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配送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轄區內配送企業的配送情況(包括直接配送的生產企業),對考核不合格的配送企業作出決定,并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備案;各盟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每個考核期內于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對配送企業上報的庫存備貨品種數進行審核(每個考核期至少抽查一次),每個考核周期審核兩次,兩次審核結果的算術平均數作為一個考核期內的平均備貨品種數。
2016年第一次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供應配送考核,各盟市須在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完成對配送企業上報庫存備貨品種數的審核工作。
(三)生產企業作為醫用耗材供應配送第一責任人,須督促配送企業及時足量供應醫療機構采購產品,確保產品按時入庫。
(四)配送企業在每個考核周期須上報庫存備貨品種數,上報次數為兩次,分別在每季度前兩個月上報,盟市實地抽查后審核,最終以審核結果為準。
2016年第一次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供應配送考核,配送企業須在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完成2016第三季度(補報)和第四季度兩次庫存備貨品種數上報工作。
從2017年1月開始,配送企業在訂單配送前先進行訂單響應操作,規定響應時間4小時。本次考核周期內凡涉及訂單響應的計算指標,全部由配送指標代替。
(五)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對配送企業的“配送伴隨服務”及“滿意度”指標進行網上評分。每個考核周期評分一次,在整個考核期內都可以進行評分,截止考核期最后一天。醫療機構不進行評分的系統默認零分。
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驗收配送到位的產品并做好入庫工作,以免影響企業考核分數,對全區集中采購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四、其他要求
請各相關部門充分認識供應、配送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按時完成通知要求的各項工作。自治區藥采平臺每半年對生產、配送企業的積分和排名情況按盟市進行統計,并在網上進行公布。
系統操作方法可參照操作手冊,在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網操作幫助模塊下載。
????技術支持電話:0471-496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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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