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區域協同做好2024年醫藥集中采購提質擴面的通知》(醫保辦發〔2024〕8號)和《關于印發《吉林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業務工作辦理流程(2.0版)》的通知》(吉公資發〔2024〕7號)的要求,為支持醫療器械產業健康發展,更加積極穩妥地推進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價格治理工作。經研究,對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價格動態調整通知如下:
??一、對首次出現主動申請聯動全國省級最低掛網價格的產品,但申請時間超過30日的企業,予以暫停該企業所有產品的掛網工作。
??二、對未積極聯動全國省級最低掛網價格的企業,一經核查屬實的,將暫停該企業所有產品掛網資格一年。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三、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實施。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