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
做好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采購工作是醫療保障制度的一項重要任務,為進一步規范在我市有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資格企業的配送行為,提升配送服務質量,確保藥品、醫用耗材采購、配送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號)文件要求,各盟市負責轄區內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包含生產企業直接配送)的監督管理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配送企業的報名遴選、調整、增補、監督考核等工作。巴彥淖爾市醫療保障局決定對我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具有配送資格的企業實行年度考核管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內容
?(一) 配送工作完成情況。內容包括配送醫療機構、品規、金額、貨款結算情況等。
1.藥品配送企業重點考核如下指標:
配送率=(已入庫訂單總金額/訂單總金額)×100%;
訂單完成率=(已入庫訂單完成個數/訂單總數)×100%;
響應率=(已響應訂單個數/訂單總數)×100%;
配送及時率=(規定時限內入庫訂單總數/已入庫訂單總數)×100%;
2.醫用耗材配送企業以配送率作為綜合指標。
(二)縣鄉村一體化捆綁配送政策執行情況。藥品配送執行縣鄉村一體化捆綁配送政策,承擔縣級醫療機構藥品供應的配送企業必須承擔縣域內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配送工作。
(三)服務質量情況。配送企業嚴格按照醫療機構訂單品種、劑型、規格、生產廠家、數量和包裝等要求配送,交貨地點為醫療機構指定地點。
(四)“兩票制”執行情況。藥品配送必須執行藥品購銷“兩票制”,提供的“兩票”隨貨同行(直接配送的生產企業除外)。
(五)違法違規情況。配送企業不得違反國家、內蒙古自治區和巴彥淖爾市相關政策、法規。
以上內容請各配送企業以書面材料加蓋公司公章于12月18日前送達。
二、監督考核方式
(一)日常監督。市醫療保障局通過采集配送信息、受理投訴舉報、現場檢查等方式對配送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年度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市醫療保障局對配送企業進行年度考核。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藥品、醫用耗材配送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1.連續一年沒有訂單或有采購訂單但沒有響應和配送的;
2.配送假冒、劣質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或因所供藥品和醫用耗材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3.在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中存在商業賄賂行為的;
4.在參加巴彥淖爾市藥品和醫用耗材增補配送企業時提供虛假材料的,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配送資格的;
5.未按規定執行藥品購銷“兩票制”的(直接配送的生產企業除外);
6.不執行藥品配送縣鄉村一體化捆綁配送政策的;
7.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聯系人:劉國清??汪曉紅
電?話:0478—8929522
巴彥淖爾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