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衛生計生委(局),神木縣、府谷縣衛生計生局,委直委管各醫療機構,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
? ? 按照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實行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動態管理的通知》(陜衛藥政發〔2016〕110號)要求,為規范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工作,決定開展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類醫用耗材動態調整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一、調整范圍
? ? 本次動態調整主要包括血管介入類和骨科植入類醫用耗材。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以下簡稱省藥采中心)依據本通知發布公告,啟動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類醫用耗材動態調整工作,開放平臺,接受企業相關信息填報。
? ? 二、動態調整
? ? (一)“限價掛網目錄”價格動態調整
? ? 企業要收集整理2016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在全國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的最新中標(掛網)價格和陜西省醫療機構實際采購的最低價格,以上兩個價格的低值如果低于目前陜西省的掛網限價,企業要在規定時限內,在省采購平臺調整相應掛網品種限價,并通過省采購平臺提供相應的中標(掛網)通知書、網頁截屏或相關發票等證明材料。具體公告及申報事項以省采購平臺通知為準。
? ? (二)企業、品種及質量的動態調整
? ? 企業、品種及質量的動態調整要嚴格按照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實行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動態管理的通知》(陜衛藥政發〔2016〕110號)執行。對品種動態調整時,增加全省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實際采購價格核查環節。
? ? 三、價格填報
? ? (一)為配合做好動態調整工作,全省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要登陸省采購平臺,根據平臺提供的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類醫用耗材基礎數據表,據實填報2016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本醫院的實際采購最低價格,于4月30日前完成數據填報工作,同時準備好相關票據以備核查。
? ? (二)醫療機構要重視此次動態調整工作,安排專人填報相關數據,認真比對品種、規格、型號、材質、生產企業等信息,如實填報價格,對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將嚴肅查處,并追究責任。
? ? (三)限價的比對和確認參照《陜西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開展高值醫用耗材價格核查的通知》(陜衛辦藥政發〔2017〕31號)執行。
? ? 四、監督管理
? ? (一)本次動態調整結束后,對掛網企業仍存在虛報、瞞報產品價格的,按照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實行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動態管理的通知》(陜衛藥政發〔2016〕110號)相關規定處理。此次動態調整結果及有關情況將通報省際醫用耗材采購聯盟的相關省份。
? ? (二)在動態調整期間,醫療機構和生產企業要繼續做好耗材的采購和供應,不得影響臨床應用。
? ? (三)醫用耗材動態調整結束后,各醫療機構發現平臺掛網限價高于本機構2017年3月底前實際采購價格的,要及時向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和省藥采中心反映,并協助做好調查工作。
陜西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