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藥采辦發〔2018〕21號
各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關于盡快開展內蒙古自治區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工作的通知》(內藥采中心字〔2018〕177號)、《關于開展包頭市第五批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的通知》(包藥采辦發〔2018〕18號)和《關于開展包頭市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的通知》(包藥采辦發〔2018〕19號)的有關要求,對申請報名的第五批高值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配送企業資料,進行了嚴格的核驗。已于12月21日—12月27日,對核驗結果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接到企業對公示結果的情況反映,經再次復核,對于因系統不匹配形成的核驗失敗予以糾正,現將通過的配送企業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首次參加自治區醫用耗材配送企業領取用戶名和密碼相關事宜會另行通知,請相關企業及時關注包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jw.baotou.gov.cn/)和包頭市藥采中心微信公眾號。
包頭市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
網上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