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做好貴州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現對貴州綠原藥業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評定失信等級,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失信等級評定
“一般”失信企業:貴州綠原藥業有限公司、貴陽起正貿易有限公司、成都誠佳欣浩商貿有限公司、貴州九州通仁源醫藥有限公司、貴州仁新源醫藥有限公司、江西中西藥公司、畢節市醫投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國藥控股貴州意通醫藥有限公司、江西凱騰貿易有限公司、思南縣鑫仁大藥房、江蘇軍繁實業有限公司、貴州弘力醫療貿易有限公司。
“中等”失信企業:貴州中鑫醫藥有限公司、普安縣中西藥公司。
“嚴重”失信企業:貴州慈惠醫藥有限公司、上海凱利泰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失信行為:根據(2023)黔0602刑初510號、(2023)黔06刑初25號、(2023)黔2326刑初153號、(2024)黔0622刑初20號、(2023)黔0181刑初711號、(2023)黔0526刑初191號、(2024)黔0624刑初50號、(2024)黔0221刑初86號法院刑事判決書案源信息,相關失信企業向醫院給予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以使其經營的藥品、醫療器械等獲得額外的交易機會、競爭優勢和銷售數量。(詳見附件)
二、評級依據
《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版)》第1.1條、2.1條、3.1條:根據法院判決或相關執法部門行政處罰認定的案件事實,近三年在本省范圍內,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集中采購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實施過給予回扣等醫藥商業賄賂行為,同一案件中累計行賄數額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失信等級評定為“一般”;1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失信等級評定為“中等”;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
三、處置措施
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2020版)》《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版)》相關規定,對失信等級評定為“一般”的12家企業給予書面提醒告誡;對失信等級評定為“中等”的2家企業給予書面提醒告誡,并在貴州醫療保障公眾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標注信用評級結果,醫療機構下單采購以上企業生產、配送的藥品及醫用耗材時,自動提示采購對象的失信風險信息;對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的2家企業限制該企業涉案藥品或醫用耗材掛網、投標及配送資格,限制期至2028年3月31日。
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