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2023年5月20日發布的《京津冀“3+N”聯盟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LH-HD2023-7)》,京津冀“3+N”醫藥聯盟采購辦公室依照規定的程序確定了中選結果。按照《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國醫保辦〔2021〕31號)及《關于本市做好省際聯盟組織醫用耗材(關節用骨水泥)集中帶量采購與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滬醫保價采發〔2023〕27號)要求,現將本市執行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集中帶量采購相關產品的使用工作
(一)本次相關產品信息已于2023年11月16日通過“醫療器械資證系統”發布,11月20日生效執行。請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自行下載,做好信息維護工作,并提前完成已使用關節骨水泥類產品的采購及驗收。
(二)自本次中選結果執行日起2年為一個采購周期,每年簽訂采購協議。若在采購周期內提前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的,超過部分仍按中選價進行采購,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醫療機構應按中選價采購中選產品,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二次議價”。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系統推送的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統一采購目錄(以下簡稱“統一采購目錄”)。采購使用量應不低于中選產品的協議采購量。協議量完成后,鼓勵醫療機構繼續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四)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在優先采購中選產品的前提下可繼續采購使用質量和療效有保證的集采范圍內未中選產品。未中選產品設置采購價格高線,關節骨水泥(不含抗生素)價格高線為200元/基礎包,關節骨水泥(含抗生素)價格高線為260元/基礎包(包裝系數以20g粉末所對應的關節骨水泥產品為1個“基礎包”計算,不同包裝規格產品按照粉劑重量等比例轉換為基礎包數量,如出現小數則向下取整至個位。)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超過價格高線的未中選產品需要通過“陽光采購平臺”進行備案采購,醫療機構可通過“醫療器械資證系統”下載填寫《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備案采購申請表》(由院長和黨組織書記簽字并加蓋醫院公章),按流程進行線上備案采購申請,市藥事所將定期對外公布各醫療機構備案采購情況,并進行重點監管。
二、加強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采購管理
(一)醫療機構在省際聯盟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執行三個月后可通過“陽光采購平臺”查詢模塊對中選產品采購進度進行查詢。必要時市藥事所將對進度執行情況不理想的醫療機構進行提示或約談。
(二)醫療機構應通過“陽光采購平臺”采購中選及其他關節骨水泥類產品,及時驗收確認產品發票、向終端供貨企業支付貨款,回款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使用耗材之日起的次月底。“陽光采購平臺”將依據已驗收確認的發票信息統計中選產品的采購量比例。
三、其他
本通知其他未盡事宜請遵照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相關文件,以及簽訂的購銷協議規定執行。醫療機構在采購和使用集中帶量采購產品的過程中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
四、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0日起生效執行。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