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醫保局,航空港區組織人社局,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有關醫藥企業: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提升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支持服務醫藥價格改革與管理的意見》(醫保發〔2022〕1號)等文件要求,決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在我省全面啟用國家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藥品采購交易相關功能。為確保采購交易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啟用范圍
(一)機構范圍: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社會辦醫藥機構(以下簡稱醫藥機構),以及所有參與掛網采購工作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二)產品范圍:在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掛網采購的全部藥品。
二、注冊時間
各相關醫藥機構、藥品生產與經營企業務必于2024年7月9日前,按照省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6月14日《關于注冊河南省醫療保障公共服務平臺賬號的通知》要求,完成招采子系統注冊認證工作。
三、登錄方式
相關醫藥機構、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通過省醫保公服平臺(https://ggfw.ylbz.henan.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或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門戶(http://ypnew.hnggzyjy.cn:9080/cms/)登錄招采子系統,操作手冊見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盡快通知轄區相關醫藥機構抓緊在招采子系統注冊和維護相關信息,避免因平臺切換影響臨床用藥。
(二)各有關醫藥機構要登陸招采子系統,核驗院內藥品目錄、配送關系、采購價格等信息,確保與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信息保持一致。如發現信息錯漏等問題,要及時反饋,統一由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醫藥企業要登陸招采子系統,核驗本企業掛網產品信息和配送關系,確保信息準確。如發現產品信息錯漏等問題,要及時反饋,統一由技術人員進行處理。醫藥企業對醫療機構提交的訂單及時響應,完成配送相關工作。
(四)醫療機構未完結的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在途訂單,請配送企業、醫療機構盡快完成配送確認、收貨入庫等相關工作,醫療機構不得在招采子系統重復下單。
(五)醫藥機構要提前做好庫存評估和備貨工作,招采子系統啟用后,原則上應在招采子系統采購和交易藥品。如招采子系統無法順利采購和交易的,應及時反饋問題信息,由技術人員進行解決;難以及時解決的,可臨時在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進行采購交易,確保臨床需求。
(六)無國家醫保統一編碼的醫藥機構、企業和產品,請相關單位及時在國家醫療保障局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平臺申請醫保編碼(網址: https://code.nhsa.gov.cn)。
技術支持咨詢電話: 0371-65915577, 0371-65915579
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 ?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