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關于開展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陽光平臺”掛網采購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6/30
歷史中標
正文:
各醫療機構,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配送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關于配合做好進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檢測能力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30號)要求,現就新冠病毒檢測試劑掛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申報
新冠病毒(2019-nCoV)檢測試劑生產/總代企業可在“陽光平臺”資證系統上填報產品基礎信息及外省市價格信息(指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重慶、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河北、遼寧、湖北、湖南15?。?。為簡化操作流程,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在填報基本信息時無需提交醫院采購意向書,也無需通過一網通辦平臺由醫療機構申請統編代碼。申報審核通過后,由醫保部門發布統編代碼。
二、掛網議價采購
新冠病毒(2019-nCoV)檢測試劑可由醫療機構和終端供應企業自主議價并通過陽光平臺采購,對議價實行“紅黃綠線”管理。設定議價紅線,即不高于同企業外省市省級或聯盟集中采購中選價/承諾供應價。議價黃線和綠線的設定參照《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器械議價全過程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他
1、企業承諾不高于同類型(分核酸檢測、抗體檢測)產品15省省級或聯盟集中采購中位中選價的予以優先掛網。
2、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相關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請盡快在陽光采購平臺注冊并維護相關信息。
特此通知。
聯系電話:021-31773245
021-31773244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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