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政策原文: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采購首年采購期將于2024年1月31日到期,根據《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文件》(GH-HD2022-2)有關規定,為確保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采購首年協議期滿后平穩有序銜接第二年協議期,現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11號,以下簡稱通知),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貫徹落實。按照國家耗材聯采辦《冠脈支架接續采購第二年度增補產品公告》,第二年采購期將雅培醫療器械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增補為中選企業,因此,第二采購年共涉及中選企業15家。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實施范圍和采購量。品種范圍是國家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公布的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機構范圍是指省內已通過國家耗材聯采辦平臺填報第二年冠脈支架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協議采購量為采購主體填報的第二年采購需求量。涉及醫療機構共250家,合計采購量約13萬個。
??(二)明確采購周期。冠脈支架接續采購第二年采購周期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三)明確工作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組織領導。相關采購平臺要及時開放系統,組織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及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商續簽合同。各地醫保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并做好后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