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監管,規范醫藥價格和購銷秩序,發揮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在價格管理中的作用,現將擬定的《關于做好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監測工作的通知(試行)》(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征集時間為:2022年6月28日—7月6日。
征集方式:573733903@qq.com,聯系電話3376031。
附件:關于執行《關于做好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監測工作的通知(試行)》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六安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關于做好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監測工作的通知(試行)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各相關醫藥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監管,規范醫藥價格和購銷秩序,發揮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在價格管理中的作用,增強價格信息的透明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促進醫藥機構價格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推進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經研究決定,建立六安市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監測信息發布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建立全市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監測點,形成市、縣(區)各司其職、分級應對和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暢通醫藥機構投訴渠道,探索推進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的信息采集、匯總分析、調查處理工作機制。
二、監測內容
1.國家省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
2.常見病、慢性病常用藥品(含口服、注射針劑等);
3.使用量較大的普通醫用耗材,使用金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
4.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對市域范圍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采取隨機監測;
5.藥品采購、配送情況相關信息。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醫藥價格和供應保障信息監測點。
分別從定點醫療機構、“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開展醫藥價格和供應保障信息監測。監測點單位選取市區規模較大、服務人次較多、品種較全的醫保定點醫藥機構。3家定點醫療機構(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皖西衛生職業學院附屬醫院(市二院))以及市本級雙通道定點藥房作為信息監測點。各縣(區)局自行參照選取監測點。
(二)建立藥品價格和供應保障信息分類采集工作機制。
從配送企業、醫療機構、“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和社會輿情幾個方面開展醫藥價格和配送信息監測,健全、完善市、縣聯動的信息采集、報送、分析、調查、處理機制。
1.實行配送企業藥品價格和配送信息直報制度。參與六安市藥品集中采購的藥品配送企業,如發現藥品價格異常、供應量不足、供應不及時和不能足量滿足醫療機構臨床需求等情況,要及時填寫《六安市藥品價格和配送信息報告表》,報至市醫療保障局和所在地醫療保障局。
2.實行醫療機構藥品價格和配送信息報告制度。所有醫療機構遇有生產企業、配送企業不按規定價格和時間配送的情況時,應填寫《六安市藥品價格和配送信息報告表》,報至市醫療保障局和所在地醫療保障局。
每月20日前,縣級醫療保障部門對轄區醫療機構上報的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并與相關企業進行協調。對不能協調解決的問題,說明原因,于當月25日前上報市級醫療保障部門;每月30日前,市級醫療保障部門對轄區醫療機構和縣級醫療保障部門上報的信息進行匯總、研判,及時總結協調解決問題。對不能協調解決的問題,說明原因,上報至省醫療保障局。
3.實行定點“雙通道”零售藥店藥品價格信息采集分析制度。各地醫療保障部門要注重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與定點零售藥店藥品價格的采集、比對和分析,遇有“同廠家、同通用名、同規格、同包裝數量”的藥品出現集中采購價格與零售市場價格差距過大時,要開展藥品市場價格的變動監測,并做好相關預判分析的信息上報,為做好藥品供應保障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三)建立醫藥價格和供應保障信息按季度采集分析調查機制。
對于各監測點單位上報的醫藥價格和供應保障異常信息,市醫療保障局將適時進行集中調查,查找原因,采取現場檢查、函詢約談、提醒告誡、信用評價、信息披露等手段。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和供應保障有關申訴、投訴和社會輿情的分析、研判,善于發現苗頭問題并做好及時應對。對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報送的異常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并與相關企業進行協調,對不能協調解決的問題,上報市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根據各地報送的問題及時總結協調解決問題的辦法,適時上報省醫療保障局。
各配送企業監測點要在規范市場秩序、保障藥品供應方面發揮行業引領和模范帶頭作用,按照與醫療機構議定價格和合同約定及時、足額供貨,保障醫療機構用藥需求。
各醫療機構監測點要加強日常醫藥價格和供應配送的監測,及時做好預判并向所在地醫療保障部門反饋,為做好藥品耗材供應保障提供決策服務。
(四)建立價格和配送信息監測和發布制度。
對于配送企業、各級醫療保障局、醫療機構上報的醫藥價格和配送異常信息,市醫療保障局將適時針對配送企業開展集中調查,查找原因,科學研判。所有參與六安市藥品集中采購的配送企業均有義務接受藥品價格和配送情況調查,并如實在規定時間內反饋。市醫療保障局每季度召集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市直醫療價格、各醫共體牽頭醫院負責藥品耗材采購、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人員,對全市各醫療的在用藥品耗材目錄,收費項目進行梳理匯總,并依托醫保信息系統調取定點醫藥機構價格數據,定期開展比較分析。市醫療保障局對藥品、耗材、醫療服務項目收費相關信息定期在局網站、公眾號等媒體進行發布。對于藥品價格和配送異常信息及時預警,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購銷雙方違約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四、工作要求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日常監測、監管,嚴格規范藥品集中采購行為,保障藥品臨床供應。要將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工作納入醫保協議管理,對于不按規定渠道采購等行為要及時糾正;要加強對藥品采購、配送的全程監管,嚴格執行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制度、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制度,對網下采購、不按照與醫療機構議定價格及時、足額供貨或拒絕提供偏遠地區配送服務的藥品生產、配送企業,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按照管理權限督促其限期整改;對于逾期不改正的,記入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并向社會公布。
本通知由六安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國家和省有相關規定,從其規定,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六安市藥品價格和配送信息報告表》
六安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六安市藥品價格和配送信息報告表
2022年6月28日
填報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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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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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統一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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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網流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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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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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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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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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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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異常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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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異常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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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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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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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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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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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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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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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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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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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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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異常情況表現為當月價格上漲超過10%時或者連續3個月每月上漲超過5%時,請填寫上期價格和本期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