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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推進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試行)》(蘇醫保發[2019]55號)和《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推進藥品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試行)》(蘇醫保發[ 2020 ]35號)等要求,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采購資金和參與配送的生產經營企業需通過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和綜合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結算。為做好網上結算準備工作,現請相關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通過省平臺申報其采購資金結算賬號,其中公立醫療機構和藥品企業在藥品交易結算模塊申報,耗材企業在耗材交易結算模塊申報。
?申報時間: 2020年5月23日9: 00至6月5日17: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