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各師市醫療保障局,各有關醫療機構,各有關生產、配送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值醫用耗材治理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關于推動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實施意見》(新政辦發〔2021〕86號)精神,及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省際聯盟神經外科類、止血材料類、輸注泵和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要求,現就做好人工晶體、運動醫學等六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關執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執行范圍
(一)品種范圍
1.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和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采購品種:人工晶體(含推注器)、粘彈劑、帶線錨釘、免打結錨釘、固定釘、固定板、修復用縫線、軟組織重建物、骨類重建物。
2.河南省際聯盟神經外科類醫用耗材采購品種:顱骨鎖、顱骨網、顱骨連接片、顱骨蓋孔板、顱骨釘、腦脊液體外引流系統、腦脊液分流系統、動脈瘤夾。
3.浙江省際聯盟輸注泵和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采購品種:機械泵、電子泵I、電子泵II、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
4.內蒙古省際聯盟止血材料類醫用耗材采購品種:紗布類、粉類、膠原海綿、明膠海綿、非紗布(非織布+纖絲+膜)、膠類(流體明膠+醫用膠)、骨蠟。
醫用耗材集采中選結果詳見附件。
(二)采購主體范圍
兵地范圍內已在國家和省際聯盟醫用耗材采購平臺確認協議采購量的各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均應按要求參與,鼓勵其他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積極參與。
二、采購周期和執行時間
(一)采購周期
根據采購文件規定,本次執行集采中選結果的六類醫用耗材采購周期分別為:
1.省際聯盟神經外科類醫用耗材采購周期為一年;
2.省際聯盟止血材料類醫用耗材采購周期為一年;
3.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和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采購周期為兩年;
4.省際聯盟輸注泵和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采購周期為三年。
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
(二)執行時間
首年采購執行時間為:2024年5月22日—2025年6月30日,下一采購年度自2025年7月1日開始,其余年度順延。同時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醫用耗材中選結果執行之后,停止執行陜西省際聯盟人工晶體集采中選結果。
三、采購方式和簽訂協議
(一)采購方式。全區范圍內所有參與人工晶體和運動醫學等六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須通過自治區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網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按規定采購使用中選產品。全兵團范圍內所有參與人工晶體和運動醫學等六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須通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招采系統(網址: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按
規定采購使用中選產品。
(二)簽訂采購協議。在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一年一簽。首年協議采購量以各醫療機構在國家和省際聯盟醫用耗材采購平臺最終確認的協議采購量為準。續簽采購協議時,由醫療機構參考上年度臨床使用情況、企業供應情況等因素,準確填報續簽需求量。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安排
(一)項目建立。兵地藥品耗材招采系統分別建立“第四批國家醫用耗材集采第一采購年度、河南聯盟神經外科耗材集采第一采購年度、浙江聯盟輸注泵和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集采第一采購年度、內蒙古聯盟止血材料集采第一采購年度”四個采購項目,并完成中選產品目錄和醫療機構協議采購量數據導入,其中未完成醫保編碼貫標的中選產品,中選企業后期可在完成賦碼后向自治區和兵團相關部門申請掛網,經核查無誤按中選價格導入相應集采項目內。
(二)配送關系建立和三方協議簽訂。
中選企業應自主選定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作為主要配送企業,為保證供應還應選定備選配送企業。完成時限:2024年5月10日前。
醫療機構從建立關系的配送企業中分別確定1家主配企業和備選企業,及時發起主協議、備選協議的簽訂,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要及時響應。完成時限:2024年5月22日前。
五、主要任務
(一)落實協議采購量。
醫療機構作為采購主體,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線上采購,收到貨物后應及時驗貨入庫和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應暢通中選產品入院渠道,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各方權利與責任內容,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同時,醫療機構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線上適量采購其他質優價宜的產品。
(二)保障中選產品供應。
中選企業作為供應保障第一責任人,應提前做好相關產品的生產與備貨,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可靠,及時滿足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采購需求。對提前完成協議采購量的醫療機構,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對執行中不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中選企業應采取賠償、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患者使用安全。醫療機構在主配企業超過7天未供應中選產品時,可自主啟用備選企業進行供貨,采購量納入協議采購量計算范圍。
(三)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
對醫保支付范圍內的帶量采購醫用耗材,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中選價格執行;非中選產品適時制定醫保支付標準。
(四)強化履約情況監測。
各地(州、市)、各師市醫保部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情況的監督監測,將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配備使用情況、協議采購量完成情況、三方協議簽訂率、按時回款率等納入監督考核范圍,考核評價結果將作為醫保基金結余留用比例和醫保總額控制指標制定的重要依據。將中選產品供應、配送情況納入執行監測范圍,對于配送異常產品將視情節,采取約談、對外通報、采集失信行為等措施予以處理,進一步加強履約情況監測。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深刻領會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分級管理責任,落實好相關配套措施,平穩推進集中帶量采購結果落地實施。
(二)加強履約監管和失信記錄。各地(州、市)、各師市醫保部門要加強供應監測,暢通醫療機構問題反饋渠道,經核實不能保障供應的情形時,醫療機構采購非中選產品的相應用量不計入非中選采購考核范圍。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制度,對斷供等供應異常企業開展約談函詢,對拒不整改企業記錄失信行為,并對外發布,進一步加大供應保障約束力度。
(三)防范風險。各地(州、市)、各師市要認真分析和防范執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制定應對措施,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有效引導群眾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確保工作穩步推進。執行中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七、聯系方式
自治區:0991—8805076、0991—8805080(業務)15026004560(技術服務)
自治區釘釘群:87680000029(醫用耗材企業)
兵團:0991—4607077、0991—4607069
兵團QQ交流群:812394496(耗材生產企業)195814637(配送企業)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兵團醫療保障局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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