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藥招〔2019〕103號 關于開展2019年第三批體外診斷試劑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增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10/29
歷史中標
摘要:
一、增補時間:2019年11月1日-11月15日(每季度第二個月前15天定期增補)
二、申報地點: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號一樓大廳,近文殊院地鐵站)
三、咨詢電話:028-86931931
正文:
各相關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四川省醫療衛生機構體外診斷試劑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藥采聯辦〔2016〕29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關于印發四川省醫療衛生機構體外診斷試劑集中掛網陽光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川藥采聯辦〔2016〕4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現擬開展2019年第三批體外診斷試劑增補工作,請符合條件的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經營企業積極參與,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補時間
2019年11月1日-11月15日,以后每季度第二個月前15天定期增補,不再另行公告。
二、申報地點
遞交紙質材料地點: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號一樓大廳,近文殊院地鐵站)。
咨詢電話:028-86931931 ?
三、申報要求
(一)關于紙質材料遞交要求
1.企業須現場申報,電子郵件、傳真件、郵遞件、快遞件、電話申報等均不予受理,遞交材料應統一使用A4紙張并逐頁加蓋企業鮮章,復印件要求清晰可認,彩色打印件、影印件不予接收。
2.所有申報企業均需遞交企業資質材料和產品資質材料(詳見附件1),申報材料須按規定的標準格式要求填寫,同時按順序疊放到塑料文件盒,材料中所有需填寫企業名稱的欄目均須填寫企業完整全稱。
3.紙質申報材料應一次性現場遞交完畢,資質材料不全、逾期遞交、未按指定地點遞交、未按要求遞交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二)關于產品重復申報
1.前期已在“四川省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系統”成功掛網產品不在此次增補范圍,不允許企業跨兩個及以上類別(目錄)申報同一產品;同一產品不得以不同名稱重復申報。凡重復申報將取消該產品本次掛網資格,同時取消重復的已掛網產品的掛網資格。
2.根據《實施方案》,截止2019年11月15日(含)仍在取消掛網及暫停掛網周期內的產品,均不在本輪增補范圍內。
四、信息維護和公示
(一)生產企業遞交紙質申報材料后領取用戶名及密碼(已在前期申報中領取用戶名及密碼的企業不再重新領取),并在11月15日前登錄藥械平臺的“體外診斷試劑資審系統”(http://202.61.90.27:7077/Login.aspx)對企業和產品信息進行網上維護,逾期未完成網上完整信息維護或網上維護信息與紙質材料不一致者,視為自動放棄。紙質材料遞交的同時請企業準備內容完全一致的電子文檔以便網上信息維護。
(二)申報材料審核結果將在藥械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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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