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寶雞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網上采購工作的通知寶衛三統辦發〔2017〕16號
發布時間: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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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寶雞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網上采購工作的通知寶衛三統辦發〔2017〕16號
各縣區衛生計生局、市直市管各醫療衛生機構:根據省衛生計生委在我市開展藥品耗材供應保障工作督查情況和督查后反饋情況,為了進一步完善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網上采購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耗材網上采購范圍
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在省藥品采購平臺開通采購權限的共為242個(附件1),其中藥品采購機構228個,醫用耗材采購機構242個。包含綜合醫院23個、中醫醫院13個、專科醫院2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9個、鄉鎮衛生院160個、婦幼保健院10個、療養院1個、采供血機構1個、市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3個。(寶雞市中心血站、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只參與醫用耗材網上采購)。
二、時間規定
2017年11月1日起,所有在網上采購范圍內的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在陜西省藥械集中采購網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各縣區衛生計生局、市直市管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切實加強對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工作落到實處。根據中、省藥品耗材陽光采購相關文件的要求,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必須明確專門科室或專人承擔對本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使用、結算方面的監管職責。
2、規范醫療機構網上采購行為。目前,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已陸續公布、更新了我省部分藥品中標價格和高值醫用耗材中標目錄,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應及時登錄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按照已掛網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目錄,調整和維護本單位的采購目錄并執行網上采購,網上采購率要達到95%以上。除國家要求的特殊藥品和醫用耗材外,不得線下采購任何藥品和醫用耗材,使用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名稱、規格、中標價如果不在省掛網目錄中或與省掛網目錄不符合的,必須嚴格執行備案程序并將紙質備案表提交至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聯合體辦公室備案。
3、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在藥品采購過程中,如現行采購價高于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掛網價和市藥品耗材采購聯合體統一議價的,必須嚴格執行備案采購程序,并在每月15日、30日將備案表提交至市藥品耗材采購聯合體辦公室備案;在醫用耗材采購過程中,如現行采購價高于或等于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掛網價,必須嚴格按照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采購簡易步驟操作手冊(附件2)進行網上采購,嚴格執行省平臺掛網中標價。如現行采購價低于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掛網價的,由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相關現行價采購票據,在市藥品耗材采購聯合體辦公室備案后,暫不執行網采。
市藥品耗材采購聯合體辦公室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將各單位藥品備案價格和醫用耗材現行采購價低于省平臺掛網價的相關資料上報后,由省衛生計生委統一進行價格動態調整,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動態調整結果進行網采。
4、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應主動與本單位配送企業進行聯系、溝通,確保藥品耗材采購、配送、結算過程各個環節暢通。嚴禁從本單位中標以外的配送企業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全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必須具備滿足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臨床用藥需求的生產供應能力,履行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合同,嚴格執行藥品耗材采購“兩票制”、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網上采購計劃的通用名、劑型(型號)、規格、數量、價格和效期等內容,保質保量及時供貨。配送企業還應定期將本企業實際配送情況向醫療機構進行公布,積極配合醫療機構在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使用、結算工作。
5、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依據企業信譽、配送方式、配送時效、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等建立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考核機制和考評辦法,由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聯合體牽頭定期對配送企業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進行配送企業不良采購記錄動態調整。有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暫停在我市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工作。
寶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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