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藥企業、各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醫保局《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9號)、《關于本市建立和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滬藥事〔2020〕31號)工作要求,醫藥企業(含配送企業,下同)必須在2021年6月1日前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藥品)”或“醫療器械資證系統(器械)”簽署并上傳書面《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信用承諾書》”)。截至5月10日,陽光平臺仍有4929家醫藥企業未按要求上傳《信用承諾書》(名單詳見附件)。現對醫藥企業上傳《信用承諾書》情況通知如下:
一、請各醫藥企業高度重視,自2021年5月12日起,對未提交《承諾書》的醫藥企業,陽光平臺將進行企業誠信風險預警。
二、自6月1日起,對于未提交書面承諾的企業,視同為拒絕承諾守信經營,平臺注冊資格全部注銷、其已中標或掛網的醫藥產品,如有其他企業保障供應或有替代品滿足臨床需要的,將予以撤網處理。
三、請各公立醫療機構督促有產品交易的相關企業及時提交《信用承諾書》,以免影響藥械供應。
四、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局門路622號
郵編:200023
電話:021-31773244、021-31773255
傳真:021-31773280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