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為滿足興安盟醫療機構采購需求,保障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及時供應,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 號)要求,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我盟開展2023年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報名工作,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和配送范圍
(一)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下同)生產企業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配送企業配送。
(二)配送范圍:興安盟范圍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含基層醫療機構)
二、報名條件
擬申請參與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配送的企業,須嚴格執行在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進行訂單確認、備貨、配送的規定。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
(三)具備及時、足量的配送產品的物流能力和應急保障能力;
(四)有良好的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三、報名材料要求
所有擬參加我盟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興安盟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報名材料要求與模板》(見附件)和本通知的要求,編制、裝訂和報送資質材料。
(一)報名材料統一使用A4紙,并按照要求和模板順序膠裝成冊;
(二)報名材料應清晰完整,不接收拍照的打印件,材料不清晰和錯誤、不完整造成無法核驗,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三)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來函電均使用中文,外文資料需提供原件的復印件及中文翻譯件,材料內容上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蓋;
(四)報名材料需逐頁加蓋企業清晰公章(加蓋企業其他印鑒無效),并在規定時間內遞交;
(五)報名材料必須由企業被授權人當面遞交,遞交時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遞交相關材料將視為放棄報名;
(六)報名材料中的關鍵性材料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和配送企業報名承諾書不予補充和修改,其他非關鍵性材料有錯誤或不完整的,企業可在告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報名期間)遞交完整的材料。公示不通過的企業,不再接受補充材料,可在下批次遴選重新辦理報名。
四、報名材料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興安盟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藥械科305室(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烏蘭浩特市興安北大路36號)
聯系人:成金鳳 包福榮
聯系電話:0482-8250918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的配送企業,必須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及所附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經營范圍勾選擬配送的醫用耗材配送類別,并不得涂改,如勾選的醫用耗材配送類別經核實超出本企業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及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經營范圍,本次報名不通過,企業自行承擔責任;
(二)報名的配送企業,配送產品涉及二類醫療器械的,需附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復印件。
(三)生產企業報名直接配送的,需要提供生產企業直接配送申請書原件;
(四)請前來遞交資料的辦事人員保持良好秩序;
(五)請隨時關注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網(http://ylbzj.nmg.gov.cn/yycgw/)。
興安盟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