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醫療保障局,省級公立醫療機構:
????????按照《關于省際聯盟公立醫療機構人工晶體跨區域聯合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公告》和《青海省2020年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方案》要求,省藥品采購中心已按照相關工作程序完成人工晶體和雙腔心臟起搏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掛網工作,現就執行中選結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范圍
????????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軍隊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積極參加人工晶體和雙腔心臟起搏器集中帶量采購。
????????二、采購周期
????????采購周期原則上不少于2年,醫療機構每年與配送企業簽訂帶量采購購銷合同。約定采購量為各醫療機構上報采購總量的70%確定。
????????三、采購方式及價格
????????(一)人工晶體和雙腔心臟起搏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在青海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公布(網址:http://223.220.250.135:8081),請各醫療機構及相關單位登陸該網址平臺下載。
????????(二)各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在省級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下達訂單,按照中選價格進行采購。
????????四、執行時間
????????人工晶體和雙腔心臟起搏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從2020年12月25日起執行。
????????五、采購要求
????????(一)各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必須通過青海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開展采購,嚴禁平臺外采購,對不按規定采購的醫療機構,在醫保總額費用結算、醫保定點考核中予以懲戒。
????????(二)各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確保完成中選人工晶體和雙腔心臟起搏器約定年度采購量的前提下,根據臨床治療需求可適量采購集中采購平臺掛網的非中選人工晶體和雙腔心臟起搏器,采購量不得超過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使用量,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人工晶體和雙腔心臟起搏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情況、醫療機構采購情況的監督管理,定期對本轄區醫療機構網上采購和企業配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