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行京津冀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采購價格聯動結果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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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文:
按照吉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關于執行京津冀新冠肺炎相關檢測試劑聯合采購結果的通知》(吉醫保發〔2020〕4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工作,決定執行由北京市醫藥集采中心組織發布的“京津冀魯聯盟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聯合采購價格聯動結果”(以下簡稱“京津冀魯價格聯動結果”,詳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參與京津冀魯新冠肺炎相關檢測試劑聯合采購價格聯動的相關企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9日止,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件2)和《企業價格確認函》(附件3)到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確認聯動結果。
二、“京津冀魯價格聯動結果”中的產品,首次在吉林省掛網的,需企業確認按照“京津冀魯價格聯動結果” 在吉林省掛網執行;已在吉林省掛網且價格需要下調的,企業要確認按照新的聯動價格結果執行;如企業不確認聯動結果,視為放棄在吉林省的掛網。
三、“京津冀魯價格聯動結果”將于2021年10月15日正式執行。
四、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來訪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并按要求保持安全距離。中高風險等級地區及中高風險等級地區旅居史的,可委托其他人員現場遞交材料。?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6日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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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試劑企業進入招采設置經辦人的時候權限這里選擇不到招采業務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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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區間價,同一個注冊證下不同規格型號的價格會互相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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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臺沒有全國最低價能申報掛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