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醫保分局,局屬各單位,各有關醫療機構及配送企業:
現將《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落實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閩醫保〔2023〕43號)文件轉發給你們,現結合我市實際,就落實國家組織骨科脊柱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有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有關醫療機構、配送企業要根據約定采購量科學制定采購計劃和庫存儲備,確保協議產品正常供應和使用。
二、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要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完成后,醫療機構在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的基礎上,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非中選產品。市醫保中心、各縣區醫保分局要督促醫療機構按序時完成好約定采購任務。
三、醫療機構要按照工作要求,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患者的溝通解釋工作,消除患者使用顧慮。
莆田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