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生產、經營(配送)企業:
為保障臨床醫療器械(醫用耗材,以下簡稱耗材)供應,同時兼顧市場穩定,經省醫保局同意,現將耗材配送企業變更相關事宜預通知如下:
(一)耗材配送企業變更工作須通過福建省藥械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平臺進行。符合變更條件的耗材生產、經營(配送)企業可持數字證書登陸“福建省醫療保障局-專題專欄-藥械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平臺-耗材聯合限價陽光采購系統”(網址:http://ybj.fujian.gov.cn/)進行變更。
(二)以下兩種情形可進行配送變更:
1.由生產企業直接配送變更為由配送企業配送。
2.生產企業與原配送企業、新配送企業就變更配送事宜協商一致并簽署三方協議的。
(三)在變更周期上,為保持配送關系相對穩定,原則上變更配送企業后一年內不得再次變更。
(四)目前省級平臺耗材變更功能正在升級開發中,變更功能尚未開放,具體開放日期另行通知。
福建省藥械聯合采購中心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