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安徽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盒等相關產品直接掛網交易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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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電話:0551-62634508/62657806
2、材料郵寄地址:合肥市益民街20號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六樓咨詢室
正文:
各相關生產企業:
為積極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情相關保障工作,現開展安徽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盒等相關產品直接掛網交易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產品清單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已公布新冠病毒檢測試劑清單產品均可參加申報。本次申報經審核通過的產品暫納入備案交易目錄管理。
二、申報條件
生產企業及產品申報條件按照《關于開展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臨床檢驗試劑數據庫申報工作的通知》(藥采〔2017〕136號)文件執行。
三、申報說明及要求
1.首次參與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檢驗試劑數據庫申報的企業,根據通知要求申報企業及相關產品信息。
2.已申報通過的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檢驗試劑數據庫的生產企業、進口產品國內總代理,不需要申報企業信息,僅需申報新增的產品信息。
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未公布的新冠病毒檢測試劑清單產品不接受申報。
四、申報材料遞交要求
1.?本次不接受企業現場申報,紙質申報材料通過郵遞方式寄至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中心咨詢室。
2.省藥采中心收到紙質材料審核后,給予開放平臺權限,請及時登錄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數據庫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平臺”)對企業和產品信息進行維護,維護信息與紙質材料不一致者,視為自動放棄。
3.因企業資質等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經舉報核實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材料郵寄地址:合肥市益民街20號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六樓咨詢室。
咨詢電話:0551-62634508/62657806。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