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實行一次性醫用耗材基準價格管理的通知
津發改價綜〔2018〕498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局,各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和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要求,積極探索醫用耗材價格形成機制,合理控制耗材費用,進一步減輕患者負擔,經研究決定,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結合一次性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實行基準價格管理機制。
一、實施范圍:在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包括中央駐津醫院、部隊醫院、武警醫院、企事業單位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使用的全部一次性醫用耗材。
二、對已列入市衛生計生委掛網陽光采購的品種,公立醫療機構以采購平臺公布的談判參考價格作為基準價格,與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結合采購數量、回款時間等條件,在采購平臺上填報陽光采購價格,實施網上采購。
三、對未列入市衛生計生委掛網陽光采購的品種,公立醫療機構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本醫療機構 實際最低采購價格作為基準價格,與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議定采購價格。
四、公立醫療機構實際采購價格低于基準價格節省的費用(生產企業、品種規格相一致),50%及以上讓給患者,其余計入銷售價格。2018年1月1日以后新進入公立醫療機構、且未列入掛網陽光采購平臺的品種,醫療機構按實際采購價格銷售。各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議定的實際采購價格向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回款,不得以任何折讓折扣、返利返款等形式,減少回款。
五、對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一次性醫用耗材,市人力社保局以公立醫療機構銷售價格作為該品種在該醫療機構的醫保支付標準,并按照我市一次性醫用耗材支付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六、市衛生計生委逐步將一次性醫用耗材全部納入掛網陽光采購目錄,實行掛網采購。公布談判參考價格和各醫療機構實際采購價格分布,服務醫療機構與耗材生產經營企業議定價格。逐步建立與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信息共享機制,引導價格合理 形成。對醫療機構下達醫用耗材控費指標,達到降低耗材價格、合理控制用量、減輕患者負擔的改革目標。
七、探索建立一次性醫用耗材基準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降低基準價格騰出的空間,適度調整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八、各級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局,各公立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一次性醫用耗材基準價格改革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密切關注實施情況,把握和落實好價格政策,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密切關注社會各個方面的反應,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本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執行?!妒邪l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試行一次性醫用耗材基準價格管理的通知》(津發改價綜〔2017〕63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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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展改革委????? 市衛生計生委?????? 市人力社保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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