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
2020年年初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醫療器械掛網議價規則的通知》(滬藥事〔2020〕1號)中明確外省市價格采集范圍擴大至15省市,對醫保報銷產品和自費產品的“紅線”實行分類管理。現結合本市醫療器械議價工作實際情況,就進一步完善本市醫療器械議價規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目前,主要按照“綠線參考、黃線提醒、紅線攔截”的方式對醫療機構與終端配送企業議價進行全過程管理,其中“綠線”為十五省市最低價(醫保報銷產品)和前三個月有采購的同產品(同醫保編碼)本市同級別(醫保支付級別)醫療機構議價最低價兩者取低,“黃線”為同類產品(本市醫療器械四級目錄最細分類下)本市醫療機構現行議價最高價和原議價的價格,“紅線”為十五省市中位價(醫保報銷產品)和十五省市最低價(自費產品)。
為進一步降低虛高的醫療器械價格,體現價格動態調整的時效性,自2020年12月1日起,“紅線”調整為實時動態更新。生產(總代)企業應在新的十五省市價格執行之日起一個月內,及時在“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醫療器械)”進行更新維護。對“紅線”調整的產品,原議價結果高于“紅線”的,醫療機構需在45天內與終端供貨企業重新議價;如45天內未重新議價,將暫停其編碼在該醫療機構的采購資格,直至按規定議定采購價后方可采購。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