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醫保發〔2022〕43號
各市醫保局、衛生健康局(委)、市場監管局,各級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根據自治區醫保局等九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組織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寧醫保發〔2021〕18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落實廣東聯盟冠脈藥物涂層球囊、超聲刀和陜西省聯盟心臟起搏器,三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采購主體。自治區內已填報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其他醫療機構可與中選企業協商采購。
(二)品種范圍。采購品種范圍為寧夏醫藥采購平臺(以下簡稱“采購平臺”)公布的廣東聯盟冠脈藥物涂層球囊、超聲刀和陜西省聯盟心臟起搏器,三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見附件)
(三)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為已填報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在采購平臺確認的采購量。
二、采購周期
廣東聯盟冠脈藥物涂層球囊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周期從 2022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9日,周期為1年。超聲刀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周期從 2022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9日,周期為1年。
陜西聯盟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周期從2022年4月10日起至2024年4月9日,周期為2年。每年簽訂采購協議。
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使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請相關采購主體在執行日前做好有關品種的清庫、備貨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確認協議采購量,簽訂購銷合同。自治區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醫療機構通過采購平臺確認采購任務量,督促中選企業及時維護中選品種信息,并將中選產品的27位醫保編碼推送至自治區醫保局。組織醫療機構、中選品種生產企業及中選品種生產企業確定的經營企業按中選價格簽訂帶量購銷合同。定期公示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品種情況,并將公示結果推送至自治區醫保局和衛生健康委。未填報需求量的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協商采購后,應及時通過采購平臺簽訂購銷合同,采購所需中選品種。
(二) 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按時完成合同用量。醫療機構(含未填報需求量的醫療機構)應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優先使用本次省際聯盟組織冠脈藥物涂層球囊、超聲刀、心臟起搏器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根據帶量購銷合同約定,在協議期內完成采購任務量。醫療機構在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的基礎上,可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產品。
(三) 落實主體責任,保證質量和供應。生產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 嚴格質量管理,保證出廠的產品符合質量要求,保障中選品種質量和供應,確保按時保質保量供貨。加強對中選品種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質量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追責力度。對不能履行供應供貨義務的中選企業,可采取約談、責令整改、公示通報等措施進行管理,并按照有關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予以記錄,確保中選品種供應。
(四)相關配套政策。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貨款結算、基金預付等其他相關配套政策按照《自治區組織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方案》規定執行,未報量的醫療機構不享受基金預付政策。
四、工作要求
各相關部門及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全面落實省際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政策要求,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地實施。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做好有關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加強履約監管,對于不按規定供應和配送的,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平穩推進、按時執行。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