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在醫療保障服務領域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醫保發〔2024〕2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服務規范(1.0版)〉的通知》(醫保辦發〔2024〕1號)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山東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服務規范(1.0版)》,現予發布。該規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以往發布的相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執行。本通知未盡事項,按相關政策執行。
根據規范要求,編制了《山東省醫藥集中采購公共服務事項(2024 版)招采子系統操作手冊》,各有關單位應加強學習,熟悉了解相關要求和操作流程,嚴格按服務規范明確的內容開展工作,確保提升平臺服務質效。
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