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公采藥發〔2023〕1號
各有關醫藥企業、醫療機構(含藥店):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提升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功能 支持服務醫藥價格改革與管理的意見》(醫保發〔2022〕1號)要求,為進一步貫徹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業務編碼,加快醫保編碼在“湖北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藥械集采平臺”)網上交易中的應用,經商省醫保局,現就開展醫保編碼維護工作通知如下:
一、數據來源
醫保編碼數據來源于“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省藥械集采平臺通過端口、物理介質或其他形式從省醫保信息平臺獲取醫保編碼數據,獲取后及時導入基礎數據庫,保證醫保編碼及時更新并提供給用戶動態維護相關信息。
用戶通過省藥械集采平臺未查詢到本機構或本企業掛網產品的醫保編碼信息的,請按國家醫保局要求申請。
二、維護范圍
(一)醫藥企業:已在省藥械集采平臺注冊賬號的所有藥品、醫用耗材生產、配送(含總代)企業;
(二)產品:已在省藥械集采平臺掛網的所有藥品和醫用耗材;
?? ?(三)醫療機構:已在省藥械集采平臺注冊賬號的所有醫療機構(含藥店)。
三、維護時間
(一)已有賬號的醫藥企業和已掛網的產品,應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醫保編碼維護工作;
(二)新注冊賬號的醫藥企業、新掛網的產品,省藥械集采平臺基礎數據庫有醫保編碼信息的,應于掛網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維護工作;無醫保編碼信息的,應在基礎數據庫更新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維護工作。
四、維護方式
(一)醫藥企業信息維護。企業通過賬號密碼登錄省藥械集采平臺的“藥品集中采購系統”或“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入“基礎庫系統”,點擊“企業信息”,填寫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維護好本企業基本信息后保存提交。(操作手冊見附件1)
(二)產品醫保分類代碼維護。企業通過賬號密碼登陸交易系統,藥品企業進入“產品信息管理”模塊,點擊“已掛網目錄代碼維護”,對本企業掛網藥品進行代碼維護;醫用耗材企業進入“國家醫保代碼維護”模塊,點擊“產品編碼維護” 對本企業掛網醫用耗材進行代碼維護。(操作手冊見附件2)
(三)醫療機構信息維護。按照省藥械集采平臺內醫療機構基本信息,對部分醫療機構的醫保編碼信息進行了匹配(未獲取到醫保編碼的醫療機構詳見附件3)。未匹配醫保編碼的醫療機構請將本機構的編碼信息或無編碼的情況說明發送至郵箱(hbsypcg@163.com)。
五、維護要求
(一)所有已注冊的醫藥企業均需維護本企業基本信息,在完成信息填寫并確認無誤后后保存提交。
(二)前期已維護過醫保分類代碼的產品,信息無誤的,可不再維護,信息更新的可以重新進行維護和確認;還未維護掛網產品醫保分類代碼的企業,應于規定時間內完成代碼維護工作。
(三)3月1?日起,省藥械集采平臺將設置“無醫保分類代碼產品目錄”,未及時維護醫保分類代碼的掛網產品將從掛網目錄中移除。
(四)貫徹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業務編碼,做到“帶碼招標、帶碼采購、帶碼結算”,是實現藥品和醫用耗材全程可追溯的重要保障,也是實現企業和醫藥產品信息統一認證和動態管理的保證。無醫保分類代碼的產品將對掛網、交易、使用產生影響,請各有關醫藥企業認真做好省藥械集采平臺醫藥企業和掛網產品醫保編碼信息維護工作。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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