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相關單位:
為更好地服務發展、服務民生,省醫保局搭建“醫保、醫療、醫藥”溝通交流渠道,拓展醫療保障有關業務雙月會商內容,集中解決重點事項和反映突出的問題?,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省醫保局根據收集事項情況發布會商通知。
二、會商地點
省醫保局(昆明市環城南路439號);將視情到有關單位開展會商工作。
三、會商業務
(一)支持城市定制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包括產品動態調整和賠付率管控機制、信息共享等事項)。
(二)醫保經辦服務、兩定機構協議管理、信息化管理、“高效辦成一件事”等事項。
(三)醫保結算服務(包括定點醫藥機構費用即時結算、藥品耗材及國談藥直接結算、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互助等與基本醫保同步結算等事項)。
(四)醫保基金監管政策及措施(包括飛行檢查、智能審核等事項)。
(五)醫藥掛網采購經辦服務、藥品高值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政策(包括掛網采購、集中帶量采購、信用評價等事項)。
(六)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包括醫療服務價格和醫藥價格等事項)。
(七)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包括按病組/按病種分值付費、結算辦法、按病組審核規則等事項)。
(八)醫保目錄和醫保支付政策(包括藥品、耗材、診療項目目錄制定,藥品支付標準等事項)。
四、會商流程
(一)收集信息。各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相關單位于每月1—25日將《雙月會商業務意見建議征集表》(詳見附件)發送至指定郵箱:ynsylbzj@163.com,便于省醫保局梳理相關情況,確定會商內容和具體安排。請確保填報信息真實準確,同一單位、同一事項、相同問題不重復受理。
(二)會商安排。省醫保局有關處室(單位)將根據征集意見建議情況確定會商內容、時間和參加單位,提前在省醫保局官方網站發布會商工作通知,明確具體安排(包括時間、業務類型、會商單位和重點會商事項等),每次會商接待單位原則上不超過10個,每家單位不超過2人。對經過會商能夠解決的問題,即時回應解決;對不能馬上解決的事項,將形成問題清單,明確責任部門辦理。參加單位須遵守會商工作秩序,尊重組織人員的管理和安排。
(三)其他事項。省醫保局已開通云南省醫保服務網廳,本著“能線上不線下”的原則,請優先選擇通過云南省醫保服務網廳https://ggfw.ynylbz.cn或相關業務電話咨詢辦理,省醫保中心電話:0871—63886110;省異地結算中心電話:0871—63886123;省基金監評中心電話:0871—63886019;待遇保障處電話:0871—63886067;價格招采處電話:0871—63886059;醫藥服務處電話:0871—63886038;基金監管處電話:0871—63886034;藥品耗材掛網由省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辦理,網址:http://www.ynyyzb.com.cn/HomePage/Default.aspx,電話:0871—63606934。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