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浙江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單位名單的通知
各有關醫療機構、配送企業:
? ? ??按照《浙江省醫改辦關于開展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浙醫改辦〔2017〕7號)、《浙江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藥品耗材統一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8〕12號)等要求,各試點縣填報了醫療服務共同體(以下簡稱“醫共體”)試點單位名單。
? ? ??為做好相關銜接工作,更好開展藥械網上采購、配送等工作,現公布各醫共體試點單位名單(詳見附件)。從2018年7月1日起,醫共體試點單位開始執行藥品耗材統一采購、統一支付等工作規定。
?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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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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