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藥采中心字〔2024〕125號
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企業:
按照自治區工作安排,根據《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3-1)》和《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ZJHCCG-2023-01)》等8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現將執行中選結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范圍
(一)機構范圍: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主動參與。
(二)產品范圍:人工晶體和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輸注泵醫用耗材、通用介入、神經外科類醫用耗材、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腎功和心肌酶生化類檢測試劑,詳見附件。
二、執行時間
2024年7月1日零時。
三、采購周期
本次人工晶體和運動醫學等8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采購周期為1年。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數字證書。本次人工晶體、運動醫學等8類醫用耗材集采項目使用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已辦理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CA數字證書的企業可直接使用。未辦理CA數字證書的企業需按流程申請辦理(附件6)。
(二)選定配送企業。中選企業自主選擇配送企業,選擇的配送企業在系統內已完成注冊認證的可直接勾選,未在系統內注冊認證的,中選企業需將配送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導入帶量配送關系模塊,導入后相關配送企業進行注冊認證。
(三)建立配送關系。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在2024年6月17日至6月24日登錄【內蒙古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按照系統內操作手冊及時建立配送關系。
(四)簽訂電子協議。各單位于2024年6月21日起登錄招采子系統【耗材交易結算】開展協議簽訂工作。醫療機構分別與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委托(電子)協議》,與中選生產企業及生產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簽訂《帶量采購耗材購銷三方協議》,與生產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及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電子)協議》,其中醫療機構與自治區藥采中心已簽訂了《內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委托(電子)協議》的無需重復簽訂。
(五)開立醫療機構耗材結算賬簿。各盟市核實參與人工晶體、運動醫學等8類醫用耗材集采項目的醫療機構是否已開立耗材結算賬簿;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間,匯總未開立的醫療機構名單及醫療機構法人證復印件,通過OA報送開立醫療機構耗材結算賬簿的申請至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批量辦理。
(六)報送收款賬戶信息。2024年6月30日前,配送企業按照《配送企業收款賬戶信息收集表》(附件7)格式填寫企業銀行賬號信息,附銀行開戶證明,將加蓋企業公章的掃描件和可編輯版本發送至nmgyczxcw@163.com;企業提供的銀行賬戶作為自治區藥械款唯一收款賬戶,同一企業只需提供一個銀行賬戶信息,已參與其他執行直接結算的藥品耗材配送工作并報送過收款賬戶信息的企業無需重復報送。
五、工作要求
(一)采購入庫。醫療機構對所采購耗材產品應當按照購銷三方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和使用,并通過招采子系統采購中選耗材產品并核驗發票,票貨相符的及時驗收入庫。
(二)耗材配送。壓實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供應配送責任,中選企業作為產品質量、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履行購銷三方協議,供應不穩定、到貨率低、不簽訂購銷協議或不按協議履行供貨、督導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將視情況納入信用評級。
(三)貨款結算。中選耗材產品入庫后系統自動生成結算單,醫療機構應在15日內進行財務章和法人章簽章,未如期簽章系統自動納入結算;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確保中選耗材產品入庫后次月底前付款,各相關單位可在自治區藥采結算系統下載銀行出具的各類回單分別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四)監測監管。各盟市要切實加強醫療機構采購、中選企業供應以及供需雙方爭議問題的處置應對工作,要認真梳理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制定好應急措施,對不按時配送的企業要采取提醒、約談、暫停配送或中選資格等措施,保障醫療機構臨床需求。重要問題要及時報告自治區,上下協同,確保中選結果平穩落地實施。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密切監測輿情,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六、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0471-4904515;配送審核:0471-4908367;
賬簿開立:0471-4919513;結算協議:0471-4908983;
賬戶信息:0471-4938206。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