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中心,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落實我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閩醫保〔2020〕60號)文件要求,我市二級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于2020年8月1日起執行我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現結合我市情況補充以下要求:
一、落實平臺采購工作。我市二級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共有14家,現有8家醫療機構己在省平臺下單采購集中帶量中選品種,仍有6家醫療機構未在平臺上簽訂協議(莆田市皮膚病防治院、仙游縣德安醫院、莆田市荔城區中醫院、莆田市涵江區中醫院、莆田市城廂區醫院、莆田學院附屬醫院湄洲島分院)。公立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須通過福建省藥械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采購福建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
二、簽訂耗材結算協議。6家未在平臺上簽訂協議的醫療機構及時與醫保中心書面簽訂《醫用耗材貨款委托結算協議》和《藥械貨款差額款委托收款協議書》并上傳至省級。同時將委托代結算和委托收款的協議內容并入醫保與醫療機構簽訂的《醫療服務協議》中。
莆田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