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按照《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高值醫用耗材動態調整工作的函》(陜醫保函〔2019〕145號)相關規定,企業應在其產品新的“全國最低價”正式執行1個月內,向我省采購平臺申報調整相關產品價格,對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一經查實,撤銷相關產品掛網資格。經核查,青島微科歐康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貝恩醫療設備(廣州)有限公司、威海世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山東大正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11條產品未按要求調整相關產品價格。現根據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高值醫用耗材產品價格有關問題的復函》,將上述4家企業的11條產品撤銷掛網資格。
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