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藥械采〔2017〕201號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關于執行已掛網高值耗材2017年參考價格更新結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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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川藥械采〔2017〕201號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關于執行已掛網高值耗材2017年參考價格更新結果的通知
各市州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醫療機構,相關醫療機構,相關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更新已掛網高值醫用耗材產品最低參考價格的通知》(川藥械采〔2017〕106號)、《關于公示已掛網高值醫用耗材產品參考價格更新結果的通知》(川藥械采〔2017〕120號)、《關于已掛網高值醫用耗材產品遞交澄清材料的通知》(川藥械采〔2017〕136號)要求,我中心已完成掛網高值醫用耗材產品參考價格更新填報及公示、公示期間接收質疑、核實質疑信息、被質疑企業遞交澄清材料等工作。經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意,現對參考價格信息更新結果予以執行,具體如下:
一、執行企業網上填報更新信息的產品
1.公示期間收到質疑信息經核查不屬實、質疑信息高于或等于企業更新填報的參考價格/現執行的參考價格/企業自報價的產品;
2.公示期間未收到質疑信息的產品。
以上產品(見附件1)參考價格執行企業網上填報的更新信息。
二、接受降價處理的產品
公示期間收到質疑信息且經核查屬實,企業同意按《高值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不良記錄動態管理制度》(川藥采聯辦〔2015〕18號)第六條第二款“按核實后的實際參考價格下浮10%”處理的產品(見附件2)。
三、取消掛網資格的產品
公示期間收到質疑信息且經核查屬實,企業不同意降價的產品(見附件3),按照《高值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不良記錄動態管理制度》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取消掛網資格一年,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內不接受該產品的掛網申請,全省集中上網采購醫療機構一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購該產品。取消時間從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四、暫停掛網資格的產品
按照《關于已掛網高值醫用耗材產品遞交澄清材料的通知》(川藥械采〔2017〕136號),公示期間收到質疑信息,被質疑企業逾期未完成簽字確認或未遞交相關澄清(證明)材料的產品將暫停掛網資格,待企業現場確認、遞交澄清材料后再分批次進行處理。暫停掛網資格產品見附件4。
五、執行時間
以上產品(附件1-4)處理結果均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執行。請各醫療機構及時登錄平臺查看及調整。
附件:1.執行企業網上填報更新結果的產品列表(請登錄系統查看)
2.執行降價處理的產品列表(請登錄系統查看)
3.取消掛網資格一年的產品列表(請登錄系統查看)
4.暫停掛網資格的產品列表(請登錄系統查看)?
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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