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藥招〔2019〕44號
各醫療機構:
根據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開展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參考價省際動態聯動調整工作的通知》(晉醫保發〔2019〕10號)要求,現將做好我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診斷試劑)備案采購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備案采購產品范圍
未在我省耗材陽光采購平臺掛網且臨床診療必需、平臺現有產品無法替代的產品,醫療機構可通過省醫用耗材采購平臺進行備案采購。
二、?醫療機構內部程序
備案采購工作由醫療機構按照本機構內部的審批流程組織進行。醫療機構須審核備案采購產品生產企業、配送企業資質及相應產品合格證、注冊證等的有效性、合法性。
三、?備案采購產品價格
備案采購產品的采購價格由醫療機構參照同類產品及全國其他省份同一產品的最低交易價與供貨企業自行議定。
四、?登錄平臺及填報辦法
完成備案采購后,醫療機構須按以下辦法登錄平臺并填報備案采購的相關信息:
登錄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http://www.sxyxcg.com:85),通過左側導航欄中的“備案采購管理”菜單進入申報備案采購頁面。根據申報備案采購產品類型,進入“耗材備案采購”和“試劑備案采購”進行填報。醫療機構根據頁面格式要求完整填報備案采購信息后,點擊“提交備案采購”即完成備案采購信息提交工作。
五、其他
之前執行的醫用耗材(診斷試劑)產品新增掛網辦法自本文件發布后暫停執行。
山西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