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為加強醫藥產品數據標準化建設,加快形成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2019年6月25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維護的通知》(醫保辦發 [2019] 20號),要求“2019年6月30日(含)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和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備案的單獨收費醫用耗材企業應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相關產品信息維護工作”。
?根據國家醫保局信息反饋,目前,部分醫用耗材企業對此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未及時在國家“醫保業務編碼標準動態維護”窗口進行信息維護工作,影響到全國醫用耗材統一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工作的有序推進。現再次提醒在我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掛網的相關企業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安排專人保質保量盡早地完成信息維護工作。
因企業自身原因未完成維護后期造成在甘肅省公立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掛網障礙的,由企業自行負責。
附件:《關于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信息維護的通知》(醫保辦發〔2019〕20號)
http://www.nhsa.gov.cn/art/2019/6/27/art_37_1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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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