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醫療機構,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降低牙冠產品價格,減輕群眾口腔種植費用負擔,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醫保發〔2022〕27號)等文件要要求,現就開展牙冠掛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掛網產品范圍
本次掛網產品為單牙種植使用的全瓷牙冠產品,材質主要成分為氧化鋯,包含白鋯、彩鋯(含單色彩鋯和分層彩鋯)。
其他材質牙冠(含金屬牙、烤瓷牙)參照全瓷冠的價格掛網,具體規則另行通知。
二、掛網申報企業
由牙冠醫療器械注冊人(指牙冠加工企業,下同)作為掛網申報企業。其中,境外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應當委托其指定的我國境內企業法人作為掛網申報企業。
三、掛網規則
根據產品(同一注冊證不同牙冠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的,視為不同產品,下同)或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是否在四川省競價中選,申報產品分別按聯動掛網和競價掛網兩種方式掛網,掛網后可供全省相關醫療機構采購:
(一)聯動掛網。對已在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的產品以及未在四川省中選但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與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產品相同的產品,采取聯動掛網方式,具體聯動規則如下:
1.已在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的產品,申報價格不高于四川省競價中選價格。
2.未在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的產品,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與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產品相同的,申報價格不高于同一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產品在四川省競價最高中選價。
3.未在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且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與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產品不同的產品,申報價格不高于四川省競價最低中選價格。
(二)競價掛網。對未在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且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與四川省牙冠競價中選產品不同的產品,且不愿意接受四川省競價最低中選價格的,采取競價掛網方式,競價掛網規則和有關安排近期另行通知。
四、有關要求
1.掛網價格包含產品染色加工、配送、返修,配套工具的配送及使用費用等。醫療機構使用配套工具產生的消毒費,按規定由醫療機構承擔。
2.同一醫療器械注冊證不同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的產品可申報不同價格,同一醫療器械注冊證同一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的產品僅允許有一個申報價格(不區分白鋯、彩鋯)。但可按白鋯、彩鋯分別維護產品,若同一醫療器械注冊證、同一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人的白鋯產品或彩鋯產品申報多個價格,取最低申報價格掛網。
3.掛網價格以最小零售包裝“顆”為計價單位,以人民幣填報,單位為“元”,保留正整數,精確到個位。
4.申報企業應承諾根據臨床需要免費向醫療機構提供染色、上飾面瓷等加工及相應的伴隨服務,伴隨服務包括協助組裝工具、進行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導、對醫療機構進行工具操作培訓等,并保持掛網前后伴隨服務供給的延續性。
5.申報企業對申報產品的質量負責,一旦掛網成功,應作為供應保障的第一責任人,根據臨床訂單需求,及時、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配備足夠的配套工具,保障醫療機構臨床使用。
6.申報企業應督促配送企業在24小時內響應醫療機構訂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須在醫院要求時限內完成產品加工及配送,原則上不超過7天,并承諾及時滿足全省醫療機構相關培訓及技術指導需求。
7.申報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標準要求,并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組織生產和提供質保服務,保持掛網前后售后服務的延續性,在質保期內,免費更換存在質量問題的牙冠。
8.申報產品須明確牙冠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證,掛網成功后須按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證上的材料組織生產,不得替換原材料。同一原材料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應明確產品材質是彩鋯或白鋯,不以制作工藝等區分產品。
9.鼓勵醫療機構在競價掛網結果基礎上,結合同類產品前期歷史采購價格與企業開展合理議價。
10.因競價掛網產品存在生產質量問題,給患者造成損失的,按照相關規定,由申報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五、聯動掛網申報安排
參加聯動掛網的產品,前期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可參加首批聯動掛網集中報價,報價時間為2023年4月12日9:00-17:00,具體路徑為“登錄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聯盟采購-口腔牙冠產品申報(202303)”;未參加前期信息采集的,在完成信息采集時,同步提交掛網價格,以及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報價的后期將參照陽光掛網流程進行公示公布。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聯系處室單位:省醫保局價格招采處)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