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在我市有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資格企業的配送行為,提升配送服務質量,確保藥品、醫用耗材采購、配送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發【2020】27號)“公立醫療機構全部通過集中采購平臺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強化盟市藥品、醫用耗材配送屬地管理職責”精神和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號)要求。結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簡化和優化配送企業報名辦法和申報材料,現就具體報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范圍
(一)新增企業范圍。擬在我市開展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掛網產品配送的企業(含生產企業直配)。
(二)配送范圍。二連浩特市范圍內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申請報名參與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的企業須嚴格執行在自治區醫藥采購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進行訂單確認、備貨、配送的規定。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二)申請二級公立醫院配送時,同時還需承擔屬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送,具備縣鄉村一體化配送能力。
(三)參加配送業務近2年內,在生產或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具備及時、足量的配送產品的運輸和物流能力,藥品和體外診斷試劑倉儲條件需具備冷藏實力,應急保障能力。
(六)具備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七)法律、法規、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報材料時間、地點
2021年4月25日—30日?。
地點: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海關辦公樓916室)。
四、增補程序
(一)審核、公示和備案
1.審核。市醫療保障局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核、遴選。
2.公示。市醫療保障局對材料審核合格企業名單在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3.備案。公示期滿無異議,市醫療保障局將新增企業名單報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備案并申請配置相應采購系統用戶名。
(二)發放采購系統用戶名及資質維護
1.網上發布公告,配發采購系統用戶名。
2.企業被授權人憑證明材料領取用戶名登錄密碼并及時維護網上企業資質信息,提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核驗。
(三)配送區域開通
網上企業資質信息核驗通過后,市醫療保障局負責開通相應配送區域。
五、申報材料編制
報名企業須嚴格按照附件《企業遞交資質材料格式要求及模板》編制、裝訂和報送相關材料。
聯系人:于江 0479-7525212? 13604790325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