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醫療衛生機構、相關醫藥企業: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制度的指導意見》(川辦發〔2020〕62號)文件精神,為保障《四川省醫藥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和《四川省醫藥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落地實施后新老平臺藥械采購的有序過渡. 2021年4月4日9:00現四川藥械采購監管平臺(以下簡稱:老平臺)陽光采購系統采購管理模塊正式關閉,請各醫療衛生機構及相關生產經營企業在老平臺系統關閉前,及時做好采購訂單信息錄入及響應。
老平臺相關交易模塊關閉后,不再接受訂單信息補錄,只開放退貨管理供醫藥企業作退貨操作,藥品、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采購交易信息填報在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監管平臺(以下簡稱:新平臺)完成。 2021年4月7日9:00起,全省掛網藥品、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全部在新平臺交易系統的“過渡專區”進行采購,采購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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