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按照國家統一要求部署,現將《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落實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確保2021年1月1日起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在我區落地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落實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治理高值醫用耗材的決策部署,積極主動發揮醫保部門作用,完善支持、引導和保障措施,推動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在我區平穩落地實施,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見》(醫保發〔2020〕51號)要求,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緊密結合冠脈支架生產、采購、配送、使用特點,與現行醫療保障、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政策有機銜接,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充分利用平臺掛網、醫保支付、醫療機構激勵約束等配套措施,推動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平穩落地實施,推進實現人民群眾得實惠、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受鼓舞、醫藥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
二、實施范圍
(一)醫療機構范圍。全區參與冠脈支架帶量采購并完成采購需求量報送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附件1)。
(二)冠脈支架范圍。按照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2020年11月9日公布的《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附件2)。
三、實施時間
本次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采購周期為2年,自中選結果執行之日起計算。
四、主要任務
(一)規范平臺掛網工作。冠脈支架集中采購中選產品按中選價格在自治區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掛網,并進行標注與與其他產品予以區分,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采購,患者按中選價格使用。對于中選產品以外的冠脈支架,要按照性能與價格相匹配的原則,考慮與中選產品的合理比價關系,引導和鼓勵相關企業逐步將價格調整到合理水平。
(二)落實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量。醫療機構作為采購主體與中選企業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簽訂購銷協議,按上報采購需求量的80%確定并完成中選產品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完成后,仍應優先使用中選品種。采購周期內,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醫療機構在優先采購中選產品、確保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的前提下,可適當采購價格適宜的未中選產品。
(三)保障中選產品供應。生產企業作為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履行購銷協議,建立應急儲備、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嚴格落實由生產企業自主選定配送企業的要求,加強供需雙方對接,確保中選企業與所有協議采購醫療機構建立配送關系,及時配送到位,保障使用。
(四)實行醫保基金預付管理。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根據中選產品的中選價格、各醫療機構與企業約定的采購產品及數量,測算各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金額。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基礎上,建立預付機制,在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后,醫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醫療機構作為貨款支付責任主體,要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采中選產品以中選價為支付標準,全額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中選產品以外的冠脈支架屬于我區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根據實際交易價格合理設定醫保支付標準,兩年時間內逐步調整支付標準,使其不超過最高中選價。
(六)完善對醫療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對冠脈支架集采范圍內品種實施醫保資金預算管理,醫保資金結余部分,經考核后,按照不高于自治區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余留用的比例由醫療機構結余留用。開展按病種(病組)等方式付費的地區,在確保患者自付部分完全享受集采降價效果的前提下,首年可不下調相應病種(病組)醫保支付標準,以后可按規則定期調整病種(病組)醫保支付標準。各種激勵方式應做好銜接,避免重復。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組織落實。各級醫保部門要深刻認識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完善政策措施,主動推進部門協同,認真做好風險防范,平穩有序推進集采結果落地實施。
(二)加強監測考核。各級醫保部門要按照“每月監測、年度考核”的要求,密切監測定點醫療機構冠脈支架采購、使用、回款等集采結果執行情況,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督導落實,執行情況納入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考核。對采購周期內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中選產品采購量的,相應扣減其結余留用資金及下一年度醫保費用額度。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級醫保部門要采取多種途徑和方式,及時準確解讀政策,特別是要將激勵政策傳導至醫務人員,加深醫務人員認同感,消除患者使用顧慮。同時,密切監測投訴信訪、網絡輿情,及時做好輿論引導、調控和管理工作,確保輿情整體平穩可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