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省屬各醫療機構:
為做好落實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人工晶體類)工作,省醫療保障局制定了《落實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人工晶體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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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 2020年9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落實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
(人工晶體類)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國辦發〔2019〕37號),按照《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工作意見》,京津冀及黑吉遼蒙晉魯組成聯盟對人工晶體類醫用耗材實行聯合帶量采購,并形成中選結果。為確保河北省落實京津冀醫用耗材(人工晶體類)聯合帶量采購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河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目標任務。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要求,根據“政府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思路,開展京津冀跨區域聯盟帶量采購;按照帶量采購、量價掛鉤、促進市場競爭的原則,降低醫用耗材采購價格,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和醫保配套政策,推動深化“四醫聯動”改革,緩解群眾“看病貴”難題。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保障臨床需求,切實減輕患者負擔,確保醫用耗材質量及供應。二是堅持依法合規,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確保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取得實效。三是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既尊重以市場為主導的價格形成機制,又更好發揮政府搭平臺、促對接、保供應、強監管作用。
二、采購主體
河北省公立醫療機構和軍隊醫療機構作為醫用耗材采購主體,通過河北省醫用器械集中采購平臺采購。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可自愿參加。
三、采購品種和約定采購量
各采購主體約定采購量以在“3+N”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上填報的需求量的60%為基數,按照《京津冀及黑吉遼蒙晉魯醫用耗材(人工晶體類)聯合帶量采購文件》制定的規則,結合實際中選企業數量和各采購主體自主申報的采購量按比例進行分配。(具體中選品種和價格見附件)
四、采購周期
2020年9月30日24時起全省全面執行人工晶體類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結果和配套政策。采購周期為12個月。
五、主要措施
(一)簽訂協議。各統籌區醫療保障部門組織轄區內參加的醫療機構與中選生產企業、中選生產企業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簽訂帶量購銷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參加的醫療機構應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產品,確保 1 年內完成合同用量。
(二)選擇配送企業。中選生產企業選擇配送企業時, 每個統籌區可選擇不超過3家配送企業,如確有需要,可向各統籌區醫療保障部門申請適當增加配送企業數。醫療機構對中選生產企業選擇的配送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入院。
(三)做好醫保支付。各統籌區醫療保障部門要將中選人工晶體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統一醫保支付限價管理,妥善做好集中采購人工晶體醫保支付標準與采購價的協同。集中采購中選產品,低于或等于醫保支付限價的,以集中采購中選價作為該人工晶體的支付標準;高于醫保支付限價的,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非中選產品,低于或等于醫保支付限價的,以實際銷售價作為該人工晶體的支付標準;高于醫保支付限價的,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對合理使用中選人工晶體、履行采購合同、完成聯合帶量采購和使用人工晶體用量的醫療機構,不因集中采購和使用人工晶體費用下降而降低醫??傤~控制指標。
(四)貨款結算。實行醫療機構或醫保經辦機構與藥品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直接結算兩種結算方式,具體采用哪種結算方式,由各統籌區醫療保障部門商財政部門結合實際確定。醫療機構與藥品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直接結算的,協議簽訂后,醫?;鸢春贤s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醫療機構,作為醫療機構向企業支付藥品采購款的周轉金,??顚S?。醫療機構從收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過 30 天。在采購周期內,超過約定采購量的部分,生產企業繼續按中選價格供應,醫?;鹄^續撥付周轉金,確保按時結算貨款。
(五)完成約定采購量。醫療機構執行中選結果,按照三方協議確定的約定采購量合理使用中選產品,確保完成。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中選產品進院使用,要強化臨床風險評估,制定應對預案,做好物資準備和臨床引導,促進臨床優先使用中選產品,進一步降低醫院采購成本和群眾費用負擔。
(六)非中選產品掛網。按照《京津冀及黑吉遼蒙晉魯醫用耗材(人工晶體類)聯合帶量采購文件》,非中選產品全部納入監控管理,根據其與中選產品(或同類產品)的價格差距,實行梯度降價、限量采購。非中選產品降幅不符合梯度降價要求的,原則上不得掛網;符合梯度降價要求的,其采購量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歷史采購量,超出上一年度歷史采購量的,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可暫停其掛網采購資格。
(七)加強監測。在保證完成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量的前提下,各采購主體可以采購并使用未中選品種,但同組品種中未中選品種的使用量不得超過中選品種的使用量。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對各采購主體實際采購數據、完成情況按月進行監測、總結,確保年度內完成合同用量。對于不按規定采購、使用集中采購中選品種的定點醫療機構,采取約談、通報等形式加強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本次人工晶體集中采購工作,在我省“四醫聯動”改革進程中的重要意義,各市醫療保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確保保質保量完成。
(二)加強風險防范。各地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強人工晶體集中采購的信用監管,積極防范發生違約行為;要認真分析落實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有針對性制定應對措施,從醫保政策、供應保障等多個環節做好相應工作。
(三)加強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本次人工晶體類聯合帶量采購的重要意義,加強對集中采購工作、醫保支付政策等進行解讀,加深醫務人員認同感,消除群眾對臨床替代的顧慮。密切監測網絡輿情,及時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確保輿情整體平穩可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本通知自2020年9月30日起執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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