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各有關醫療機構,各有關企業:
現將江西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腎功和心肌酶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贛集采辦字〔2024〕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優先采購和使用中選結果。醫療機構要按序時進度完成協議采購量及規定比例,在優先采購和使用中選結果的基礎上,從臨床合理使用出發,適量采購其他質優價宜的產品。
二、保障產品供應及加強監測。各級醫療機構發送給配送企業的訂單超過48小時未響應,向醫保部門書面報備(縣級醫療機構向縣醫保局報告,市級醫療機構向市醫保局報告),相關醫保部門及時在1個工作日內匯總形成延遲響應清單,發送給配送企業,督促相關配送企業及時配送到位。各縣(市、區)醫療保障部門應按規定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中選產品采購和使用行為動態監測和日常監管,每個季度第一個月對上季度的執行情況進行通報,也可采取約談、責令整改、公示通報等措施進行管理,并將有關情況報送市醫療保障局。
上饒市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