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療保障局,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省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省直醫療機構,各有關企業: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和醫用耗材分類集中采購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21〕45號)和《山西省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部分醫用耗材帶量議價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晉藥采辦發〔2019〕7?號)精神及聯盟集采相關政策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落實好“八省二區”冠脈導引導絲和河南等十二省聯盟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購品種和約定采購量
“八省二區”省際聯盟采購辦公室公布的《省際聯盟采購辦公室關于冠脈導引導絲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公告》(內醫保辦字〔2021〕83號)產生的中選產品(附件1)、河南等十二省聯盟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聯盟采購辦公室公布的《豫晉贛鄂渝黔滇桂寧青湘冀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聯盟采購公告(十一)》產生的中選產品(附件2)及中選后供應產品清單(附件3)。
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量依據各醫療機構報量及“中選產品選量”的結果產生。具體由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按照相關要求核定并組織完成網上平臺購銷協議及合同簽訂。
二、執行時間及采購周期
(一)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中選結果。
(二)“八省二區”冠脈導引導絲本輪采購周期為2年;河南等十二省聯盟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本輪采購周期為1年。在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協議采購量原則上不少于該中選產品上年協議采購量。是否續簽采購協議,由山西省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聯盟根據采購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三)采購周期內,超出約定采購量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相關采購要求
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應當優先采購使用中選產品,各統籌區要加強對非中選產品的采購使用監測,對于采購使用量異常增加的,醫療機構須作出說明。
接骨板系統中選價格包含配套螺釘價格,髓內釘系統中選價格包含配件價格,成套使用時不再收取配套螺釘或配件費用。醫療機構線上采購時,不用對配套螺釘或配件單獨下單采購,中選企業應當根據臨床需求,足量、成套供應接骨板系統或者髓內釘系統中的配套螺釘或配件。臨床單獨使用的普通接骨螺釘和中空(空心)螺釘(非鎖定)的中選價格含伴隨服務費用,醫療機構可以按照中選價格單獨采購和收費。
四、落實帶量采購相關政策措施
各相關部門及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全面落實聯盟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政策要求,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地實施。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做好有關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加強履約監管,對于不按規定供應和配送的,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平穩推進、按時執行。
山西省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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