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分局、財政局、人社局、衛健局,泉州臺商投資區財政局、黨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牽頭醫療機構,各非醫共體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落實國家和省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中醫保基金結余留用有關工作的通知》(閩醫保〔2020〕77號),為推動公立醫療機構落實藥品耗材集采結余留用激勵機制,更好發揮結余留用資金的激勵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耗材集采結余留用資金不計入公立醫療機構工資總量核定基數,在核定的工資總額外單列管理(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第九一〇醫院可參照執行),主要用于醫療機構相關人員績效,激勵醫務人員合理用藥,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獲得結余留用資金的醫療機構要及時制定分配方案,按照“誰使用,激勵誰”原則,注重向使用集采藥品耗材的臨床醫務人員傾斜,統籌兼顧藥劑、耗材、醫保、醫務等院內職能管理科室相關人員,切實增強相關人員對藥品耗材集采政策的認同和支持,進一步推動“三醫協同”治理。?
??二、2022年市醫保部門分兩批向全市考核合格的非醫共體公立醫療機構撥付了2020年度、2021年度國家和省組織藥品集采結余留用資金,合計3742.85萬元,具體詳見《泉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2021年度非醫共體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采考核與醫保結余留用測算結果的通知》(泉醫保〔2022〕67號)和《泉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2020年度非醫共體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采考核及醫保基金結余留用測算結果的通知》(泉醫保〔2022〕137號)。獲得上述藥品集采結余留用資金的醫療機構,要抓緊制定藥品集采結余留用資金分配方案,并于今年6月30日前將資金分配到位。醫保部門將對相關醫療機構落實集采結余留用激勵機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結余留用資金分配情況將作為非醫共體公立醫療機構下一年度藥品耗材集采結余留用考核的參考依據。?
??三、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實行“統一預算、結余留用、績效考核、合理超支分擔”的付費機制,藥品耗材集采產生的醫保基金結余已包含在醫共體打包支付結余留用資金中,結余留用激勵機制按照《泉州市醫療保障局 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醫保打包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泉醫保〔2021〕36號)有關規定執行。各醫共體牽頭醫院應在醫共體年度醫保基金打包支付績效考核結束后,根據醫共體打包支付結余留用資金情況,及時兌現相關人員獎勵性績效,落實藥品耗材集采結余留用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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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醫療保障局 ????????????????????? ?????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