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用耗材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9號)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粵醫保發〔2020〕44號)等文件要求,醫藥企業應以獨立法人名義出具《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截至5月25日,仍有部分企業未按要求提交《承諾書》。現將仍未提交《承諾書》的醫用耗材企業及相關產品名單予以公示(見附件)。
如上述醫用耗材企業及相關產品截至2021年5月31日下午17:30仍未提交《承諾書》的,將視為拒絕承諾守信經營。自6月1日起,在保障供應前提下,擬注銷相關企業在深圳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管平臺的賬號,其已掛網的所有醫用耗材產品,擬予以撤網處理。請相關企業予以重視并盡快報送承諾書,有關要求和操作指引如下:
https://www.gdmede.com.cn/announcement/announcement/detail?id=135000845371992064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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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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